五部委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要按照行业特点和发展需求,突出行业特色,兼顾地区差异,建立规模效益突出的优势产业示范基地和专业化细分领域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示范基地两个系列示范基地创建体系。到“十三五”末,规模效益突出的优势产业示范基地保持400家左右,大力发展一批专业化细分领域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到2020年,形成10家以上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先进制造基地,到2025年,卓越提升计划取得明显进展。
为实现上述目标,《指导意见》提出,要明确发展方向,提升示范基地建设质量和效益;加强统筹指导,完善示范基地体系建设;推进产业升级,发挥示范基地引领带动作用。同时,积极发展装备制造示范基地,信息产业示范基地,原材料示范基地,消费品示范基地,军民融合示范基地,新产业、新业态示范基地。
《指导意见》强调,要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有关要求,围绕《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结合各类型示范基地的行业领域特点和提升发展需求,明确转型升级的重点和方向,进一步发挥示范基地对重点行业领域发展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要围绕主导产业进行“强链”“补链”,鼓励示范基地培育或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资金密集度强和关联度高的龙头企业,推动其与配套零部件企业集聚发展。要积极培育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工业机器人等战略性领域的示范基地。要进一步突出示范基地的军民融合特色,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速向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的高端迈进。